之前的春吶結束後,過了3個月我才發報
不過真的一年比一年沒感覺
今年因為有贊助商在燈塔那搞2個主流舞台
這些藝人平常電視演唱會都常看到
真搞不懂為啥還是有人要湊熱鬧
相較之下獨立的地下樂團移到了要開很遠車程的渡假村
簡直是乏人問津...........
更扯的是要樂團住那邊的小木屋,索費就要1萬5千多
加一加不含眷屬一趟要花快2萬還是自己開車喔∼
我搞不懂到底是去宣傳自己還是去當消費者
當然他們只是辦表演一個願打一個願挨
只是~我還蠻懷念幾年前的春吶
有草地可以躺,有u板弄,看不爽就喝酒看星星....
不過幾年前有發生過一件事
前女友跟我訂同一間民宿,而且還是跟別的男人
在大廳遇到簡直尷尬的要死.
不過還是很有風度的打了個招呼
希望這種事以後別發生了
ps:附上表演片段,雖然心情很不好還是努力的唱完了..
2 則留言:
.....很暗ㄝ,看不清楚,唱歌的是你阿?
系啊~當然要挑不清楚的
那個別人用數位相機弄的
朦朧美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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